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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意义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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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于2023年6月27日发布《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该文件发布后,再次引起行业监督部门、建筑行业及从业人员高度关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该文件主要是针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监督管理,即规范专家论证质量、专家责任和行为,再次为危大工程管理进行细化、专业化,是危工程管理的升级版和加强版。住建部先后四次针对危大工程出台了管理文件,足以证明危大工程管理的重要性。下面简要梳理住建部四次出台危大工程文件的时间及意义。

一、2009年,住建部发布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文)

随着国家基本建设工程的投资力度加大,建设项目迅猛增加,发生在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也增多,且伤害死亡人数加大,以至于群死群伤事件不断发生。在2009年,住建部发布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文),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基础而编制出台的重要性法规文件。

该文件在建设系统几乎无人不晓,是建设系统生产安全管理的白皮书,在减少和控制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方面,起着巨大的不可估量的作用,是住建部第一次提出危大工程概念和管理办法。

二、2018年,住建部发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号

通过几年实施运用建质【2009】87号文件,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又面临的新问题和新形势,主要有3个问题需要解决,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不完善。2018年2月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号文,并于2018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文件的名称与【2009】87文相比,只改了两个字,由“办法”变成了“规定”,但其内容比【2009】87号文多增加了15条管理条款,37号文对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更加严格,规定细化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勘察等单位及个人的处罚条款,确定了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基本制度,有效促进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的提升,对遏制危大工程安全事故起到重要作用。

三、2021年,住建部印发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指南》(建办质[2021]48号)

2021年12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指南》(建办质[2021]48号),进一步规范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提高其指导建筑施工的科学性及规范性,有效管控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安全管理规定》37号文中“专项施工方案内容”作进一步明确、细化,使之规范化、标准化,住建部组织编写了《指南》,其督促参建各方和主管部门强化风险管控意识,落实风险管控责任,细化施工过程防范措施,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保障施工过程安全平稳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四、2023年,住建部再次出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治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3年6月27日住建部质量安全监管司再次出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治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表明住建部对危大工程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该文件主要对评审专家在评审危大工程专项方案论证的监督管理,强化了专家的责任和对专家的诚信档案管理,同时对专家在论证方案的时候专业素质提升要求,细化了专家在论证方案时具体内容审查要求,其中还明确规定了专项施工方案论证报告结论中有76条不通过的情形,这个要求既严格又具体,再次强化了今后在编制安全专项方案要求高质量。同时,该文件正式出台后,各市本级以上地方住建局将按文件要求建立危大工程专家库,专家录入库后有效期三年,评审专业每人不超过三个,省住建厅建立省危大工程监管信用信息平台,通过大数据全面归集当地专家信息、诚信记录和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结论,并动态更新。总之,住建部再次针对危大工程出台专门性的文件,说明危大工程在建筑施工管理中重要性。它不仅是安全管理类文件,同时是专业性强的施工技术类文件,其责任和处罚条款明确的法规性文件。

危大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列入常态化管理,作为行业从业人员更应该认真领会各文件精神和了解文件出台的意义,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将危大工程文件要求运用到工作中,规避安全责任风险。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