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石埠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南昌市新建区石埠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SHD-GK-20231201)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中申华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2日 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ZSHD-GK-20231201
2.项目名称:南昌市新建区石埠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321108.33/月
4. 最高限价:321108.33/月
5.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 | 服务需求 |
南昌市新建区石埠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1项 | 321108.33/月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第二条 |
6.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12个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资格信用承诺函、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开标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相应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b)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c)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①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②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操作步骤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提供信用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资格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招标文件请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另须附上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投标人发送以上材料的电子邮件中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获取方式:
1.邮件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3年12月11日起至2023年12月16日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中申华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箱(245482118@qq.com),报名材料代理机构审核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回报名邮箱;
2.现场领取: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3年12月11日起至2023年12月1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将报名材料交至中申华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工业大道358号二楼),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每份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2日09: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签到时间为准。
地点:中申华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工业大道358号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具体缴纳方式及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南昌市新建区石埠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昌市新建区石埠镇石埠街道镇政府大院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8170850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申华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工业大道358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538778193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5387781931
中申华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